2020年1月16日,ECHA将4种新的SVHC添加到候选清单。 这些新SVHC的添加使条目总数达到205项。 4种新SVHC 为: 2-苄基-2-二甲基氨基-4'-吗啉基苯基和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这两种物质均为烷基氨基苯乙酮(AAAPs)类化学品。 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为SVHC候选清单中已包含的许多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中的另一种。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为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物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的义务 根据REACH*33条,当物品中SVHC的浓度**过0.1% (w/w)时,欧盟(EU)和欧洲经济区(EEA)制造商和物品进口商在供应时必须向接收方提供产品的安全使用信息。 此外,必须根据要求在45天内向消费者提供相同的信息。 对于含有浓度**0.1%的SVHC且每年**过一吨的物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应根据REACH*7条向ECHA提交通报。物品中的SVHC必须在其列入清单后六个月内进行通报。 添加到候选清单中的4种新SVHC的通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表1汇总了这些新的SVHC候选物质的潜在用途。 表1 ECHA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候选清单中新SVHC的可能用途 具体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75821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