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化妆品出口
2020-04-26 浏览次数:174次
2015年12月23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2015年*268号)公告,宣布化妆品标准**批准并发布新化妆品标准-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新标准自2016年12月1日起取代《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更新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分为八节,提纲如下: *1章 ■范围、术语和定义及通用要求 *2章 ■化妆品禁用组分 *3章 ■化妆品限用组分,包括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 *4章 ■理化检验方法 *5章 ■微生物检验方法 *6章 ■毒理学试验方法 *7章 ■人体斑贴试验 *8章 ■功效评价检验方法 1、重金属和有害物质 ** 变更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铅(Pb)和砷(As)的**进行了调整并新增镉(Cd)**的相关规定。该标准中还引用了技术文件中对1,4-二恶烷和石棉的要求。 化妆品微生物** 有害物质 **(mg/kg) 备注 铅(Pb) 10 砷(As) 2 汞(Hg)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用化妆品除外 镉(Cd) 5 甲醇 2,000 1,4-二恶烷 30 石棉 不得检出 微生物指标 ** 备注 菌落总数 ≤500 cfu/g或≤500 cfu/mL ≤1,000cfu/g或≤1,000cfu/mL 眼部和/或嘴唇化妆品及儿童化妆品 其他化妆品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 100 cfu/g或 ≤ 100 cfu/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g或不得检出/ mL 铜绿假单胞菌 不得检出/g或不得检出/ mL 耐热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g或不得检出/ mL 2、禁用组分和限用组分修订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禁用组分和限用组分作出如下修订: *2章 禁用组分 共1388项,增加133项,修订137项 限用组分 共47项,增加1项,修订31项,删除27项 *3章 准用防腐剂 共51项,修订14项,删除5项 准用防晒剂 共27项,修订6项,删除1项 准用着色剂 共157项,增加1项,修订69项 准用染发剂 共75项,修订63项,删除21项 3、化妆品评价检测方法修订 新标准中增加了60个检测方法,用来检测化妆品的禁用组分和限用组分。锶和总氟含量的检测方法**出本标准范围之外,故从《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删除。除化学分析外,新标准还规范了微生物学检测方法和毒理学检测方法,修订了人体安全测试和功效测试并分别进行了论述。功效测试还包括被用来进行SPF测定的P2和P3产品的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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